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叶娇)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被授予“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据了解,近年来美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卫生创建活动,在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运动,按照省、市、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全院干警齐心协力,高度站位,严格标准,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创卫工作。
美兰区法院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与法院其他常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来访群众及干警营造优美、文明、卫生、健康的办事办公环境。明确各庭室以及办公区域卫生责任区,净化办公环境;加强对物业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持全院整体卫生环境整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确保干警的饮食和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警的文明卫生意识,在全院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气。把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与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体联动,使创卫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美兰区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大力倡导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院容院貌,为持续巩固创建爱国卫生工作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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