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慧 通讯员 肖亚楠)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海口海事法院始终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工作全过程,积极推进主动型、服务型、回应型司法,变“坐堂审案”为“走”到群众身边去化解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能动司法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的需要。海口海事法院联合琼海多部门在潭门镇设立海南省首家渔民渔企海事司法服务中心,为解决远洋渔业发展中涉渔民、渔企矛盾纠纷提供高效优质的多元解纷平台,该做法作为先进经验被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厅公众号转载。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建立全国首家船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为船员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做实做细诉前调解。在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海事司法服务联络点,在琼海潭门港设立海洋生态修复和教育基地,进一步延伸海事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完善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司法是积极主动回应人民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需求的需要。海口海事法院深度拓展在线立案、在线诉讼、在线调解、跨域立案服务,优化执行立案流程,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实行一窗通办,一次办结。制定关于办理涉船员、渔民类案件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等制度,解决船员、渔民跨域立案机制不畅等问题。开启“云端”诉讼服务模式,为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的船员提供在线服务,实现船员不下船即可参与案件全流程,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学好用好“浦江经验”,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坚持“有信必复”,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能动司法是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口海事法院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以行政和解化解矛盾纠纷,促成行政机关以和解方式一揽子审结四宗案件,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闲置30多年的码头项目得以快速重启开发。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对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今年已向五个市县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助力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与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签署共建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携手检察机关推动解决海洋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梳理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有效使用资金,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
转变司法理念,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能动司法是高质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需要。海口海事法院法官在当事人的实体民事权利因超过诉讼时效无法通过正常诉讼程序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考虑当事人家庭困难的现实情况,避免了机械办案,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促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一起船舶碰撞赔偿纠纷案件中,与琼海市渔政事务中心合作,避免了繁复的诉讼鉴定评估过程,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积极促成和解,将纠纷化解在审前环节,实现了案结事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手段,联动公安运用人像对比、关联家属身份查明等技术手段,扫除了案涉房产查封13年但不能进入处置的程序障碍,成功执结该案,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讲好法治故事。能动司法是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法治基础的需要。海口海事法院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海警局等单位在禁渔期共同开展法治宣传进渔村活动,提升渔民守法意识。在临高县新盈法庭和文昌清澜渔港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进行法治宣讲,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能动司法作用,努力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参与琼海海警局组织的涉海口海事法院刑事生效判决认定的禁用渔网集中销毁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展示巡查收缴的禁用渔网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前往美苑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和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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