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谭礼宪)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庭调结一宗兄妹财产共有争产纠纷案件,被告曾兄付给原告曾妹抚恤金70000元。
曾兄、曾妹系同胞兄妹。曾兄、曾妹之父曾某于2020年10月10日因病去世后,琼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向曾兄持有、管控的账户发放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合计270649. 08元。曾妹以以上款项属家人的共有财产为由,请求曾兄将其应分得部分支付给曾妹。曾兄以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在父亲的后事处理中已经花费了一部分,以及回老家建祖屋还需要巨额资金开支为由,拒绝了曾妹的给付请求。为此,曾妹2023年6月份将曾兄告上法庭,请求曾兄支付135324. 54元。
7月26日上午,琼中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曾兄、曾妹年逾八旬的老母亲作为该案的第三人也到庭参加诉讼。该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有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以调解的方式可能更适合。因此,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总结矛盾重点,劝导当事人珍惜亲情,避免因为金钱纷争伤害手足亲情。经过承办法官的辨法释理,努力调解,再回看公堂上老母亲的失望,曾兄、曾妹终于抛开前嫌,达成了由曾兄支付给曾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共计70000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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