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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检察院与门源县检察院缔结友好院

2023-08-28 11:27:07  作者:霍凯 朱家震 通讯员 王晓曦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90

  本网讯(霍凯 朱家震 通讯员 王晓曦)为进一步加强陵水、门源两院检察机关合作交流,促进相互了解,实现优势互补,努力推进地域特色检察文化交融互鉴和检察工作合作共赢,8月25日,陵水县检察院与门源县检察院签订“友好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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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签约仪式在保亭县检察院举行。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祁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雄,海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措,保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宇辉,白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典山,门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延靖,刚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韶山,海北州检察院巡讲团成员参加。

  签约仪式前,陵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志云与海北州检察院各领导共同参观了保亭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听证室等办公场所。

  签约仪式上,陵水县检察院与门源县检察院、保亭县检察院与祁连县检察院、白沙县检察院与刚察县检察院分别签署了“友好共建协议”。邹志云现场聆听了海北州检察院巡讲团成员以“弘扬两弹一星精神,红色故事我来讲”为主题的党课宣讲。

  下一步,陵水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举行友好共建签约仪式为契机,坚持以“立足需求、优势互补、深入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两院之间合作交流互鉴、互促共赢,共同推动两院各项检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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