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章鱼小丸子、手抓饼、炸串……每到放学时间,学校门口道路旁。就会出现一些“三无”流动食品摊贩,尽管食品卫生状况堪忧,但生意却十分火爆。
流动摊贩售卖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百姓关注热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难题,既不能一赶了之,也不能置之不理。部分学校门口附近存在流动食品摊贩卫生条件较差,甚至有的摊贩主用手收钱后直接抓取食品,这无疑对学生健康安全产生隐患。
摊贩本是生活中常见的食品业态,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食品安全既是底线,也是红线,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高压线,坚决不能触碰。
检察建议促履职,打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胃战”。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调查发现,辖区流动食品小摊设在有关规定明确禁止的校门口附近,有的甚至就在学校大门口。大部分流动食品摊贩未配备食品经营卫生设施、未按规定公示健康证明、未办理备案、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部分食品原材料来源不明、售卖的食品也基本裸露在外,没有防尘防蝇防虫等情况,入口食品裸露在空气中,易受到过往车辆、人群产生的粉尘等物质污染,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流动食品摊贩售卖食物种类繁杂,如“烤肠”、“章鱼小丸子”、“铁板豆腐”等,这些售卖的食品原材料无冷藏设施,售卖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卫生状况差,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意识弱,对假冒伪劣、超保质期等食品的识别能力低,极易成为这些流动食品摊贩的消费群体,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不仅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学生及其家长也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立案走访、固定证据、审查案件,制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加强管理检察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对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安全既要得到保障,流动摊贩也要维持生计。“一刀切”禁止摆摊很难根治流动食品摊贩,疏堵结合,督促规范经营,才是长久之计。流动食品摊贩通过摆摊养活一家老小,同时也满足了一部分人群消费需求,一座文明的城市不仅需要井然秩序,更需要便民温度。校园周边环境需要保护,群众生计同样需要保障。
对校门口的流动食品摊贩,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一“堵”了之,需要有温度的精细管理。学生的身体健康要得到应有保障,但在整改中也要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维护好辖区内平安稳定。
为此,该院建议相关职能对辖区内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划定适合经营区域,允许在划定区域内摆摊;多部门协调联合发力,保障摊贩生计,方便群众生活,既要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也要规范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行为,还校园周边安宁也守住“人间烟火”,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扎实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对辖区中小学完成了摸排和整改工作,不仅迅速对校园周边出现的无证流动食品摊贩进行了查处和取缔,还对周边从事食品售卖的商户进行了梳理,重点就食品来源、卫生、有效期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同时也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以确保整改能够落地落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检察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既心系校园环境安全,也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让学生既可以享受到校园的安全,也能让群众感受到“人间烟火”的温暖!
今后,该院将继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消除未成年人成长中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以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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