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熊桢 蔡承霖)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将一名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促使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自觉履行本息合计556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某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鑫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某鑫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案件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某鑫公司名下账户有190万元的资金,但却在判决生效后将上述190万元资金转移给案外人某信公司,涉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导致法院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困难重重。龙华区法院依法决定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某鑫公司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某鑫公司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拒执罪立案当日便主动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本息金额和还款时间,某鑫公司当场偿还全部涉案本金225万,并按照和解协议分期支付完该案的所有利息。申请执行人收到全部款项后,向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团队送来了锦旗,以表达对法院执行干警倾力办案,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继续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符合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形成打击涉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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