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近日,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多次主动上门与行政机关及行政行为相对人进行沟通与协调,促使2宗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非诉审查案件的被处罚人自行拆除了相应的违法建筑,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行政审判工作目标。
据了解,2宗案件的2位行政行为相对人因违法占用土地建造违法建筑,分别被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将违法建筑拆除。因两位被处罚人并没有在处罚决定书指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琼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
琼中县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多次主动上门对被处罚人进行普法教育,指出其违法占地搭建建筑物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依法必须拆除,并敦促被处罚人主动履行拆除义务。同时,与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协调沟通,再给予被处罚人多一点时间,由其自行拆除。
经多次协调,并在主审法官的敦促下,2位被处罚人最终主动履行了违法建筑拆除义务,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撤回了强制执行非诉行政审查申请,2宗行政案件的审理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审判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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