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谭礼宪)为纾解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困局,10月19日上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及民事审判庭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四人到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宗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协调及判后释明。三宗行政案件的各方当事人、五指山市公安局的干警到场参加了协调会。
据了解,两宗积存旧案分别为原告海南某实业公司、海南某工程建设公司诉被告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撤销案。其中一原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强行划拨农民工工资行政决定,另一原告被作出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金额行政决定。在以上两宗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因工程实际施工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而中止审理。经本次行政协调,因实际施工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行为、其他案件事实与该两宗行政案件关联不大,经参与协调的各方综合研判后,可以恢复审理,原申请中止审理的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同意申请恢复对以上两宗旧存积案的审理。
经协调,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对两宗已中止审理的积存旧案恢复审理。同时,一宗行政相对人(原告)败诉的案件经判后释明,原告表示明白、理解法院的一审判决,但是否上诉需和律师商量后再作出最终的决定。
据了解,琼中县法院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中,一直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利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上门进行多方的沟通与协调,全力清理旧存积案,纾解行政审判“两高一低”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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