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冯清艳)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琼海市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向当事人发出首份《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
武某与包某双方于2014年协议,包某将其一套房产转让给武某,武某向包某支付完所有购房款并从2014年居住至今,但包某迟迟未将房屋过户登记至武某名下,遂引发本案诉讼。在承办法官审慎审查后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包某承诺在春节后协助武某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至武某名下。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为督促包某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向其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释明未主动履行将要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包某收到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后,向承办法官电话感谢人民法院的温馨提示,并承诺一定按照约定时间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据悉,琼海市法院积极推进诚信履行激励机制,加强执源治理,保障权利人实现胜诉权益,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判后流程,用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提升生效案件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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