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麦娟娟)4月18日上午,陵水县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南湾猴岛保护站站长陈颖华受贿案和原陵水黎族自治县木材检查站站长吴斌玩忽职守、受贿案,两案均同步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吊罗山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乡镇林业站等单位60余人进行了旁听。
庭审现场
据了解,陈颖华、吴斌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退果还林工作过程中,违反党纪国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便利,致使国家遭受损失。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15日,陵水县林业局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设施方案》,成立“退果还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陵水县退果还林地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吴斌、陈颖华均系小组成员。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期间,陈颖华受莫某的请托,在开展退果还林工作过程中为村民颜某昌、闵某雄、李某、李某京提供便利,二次共收受莫某人民币90000元。案发后,陈颖华已退缴全部赃款90000元。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吴斌在开展退果还林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组织测量、面积审核等工作职责,致使李某棵、颜某昌、闵某雄、杨某照等农户多领取退果还林补偿款共计476300元人民币。
此外,吴斌在上述工作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三次收受莫某财物50000元。案发后,吴斌已退缴全部受贿所得。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颖华、被告人吴斌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二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两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2018年以来,为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用好违纪违法案件这类反面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预防腐败和警示教育工作,陵水县纪委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陵水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下一步,陵水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优势,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