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梅艺馨 林著玮)2月27日,澄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委礼堂召开,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向大会作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在县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澄迈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澄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服务水平、队伍素质。全年,该院集体和个人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21-2022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等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8件次,3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最高检通报值,水生态水资源保护、认罪认罚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交流,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向好。
报告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全岛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是澄迈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澄迈县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县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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