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琼海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024-03-14 15:40:44  作者:施建兵 徐子越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2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徐子越)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中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邻里之间因建房引发的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之间的情感裂痕。

  2016年10月,被告杨某某将农村三层自建房工程发包给邻居原告王某某,双方签订《建房协议合同书》。案涉房屋于2019年7月建好并由被告实际入住,建房工程款总计228673.4元,被告共支付180000元,尚欠工程尾款42173.4元。原告向被告催要工程尾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被告称未支付工程尾款的理由是原告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存在屋顶漏水、墙体渗水等问题,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主办法官胡元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如进入到司法鉴定程序,且不说工程早已过质保期极有可能做不出鉴定结果,即使高昂的鉴定费用也有可能使双方的邻里关系更加恶化,最终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院正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强调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抓前端、治未病,案件如进入鉴定程序,对矛盾的实质化解、案件的审理期限均由极大影响,并可能引发上诉、强制执行、申诉信访等一系列问题。化解基层矛盾就应该有“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想觉悟,有了此念头,胡法官遂采用逐个“击破”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鉴于被告盖了3层楼房,经济能力尚可,法官从邻里关系和谐融洽、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乡里乡亲背后会指指点点对被告的名誉不好等方面,先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告知被告:“你在2019年就已收房,现在是2024年,时间太久了,即使就你所主张的漏水等房屋质量问题作了鉴定,那在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明力也要打折扣,再者鉴定、判决、上诉、执行等所付出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很高。”

  做完被告的工作后,法官又从原告合同原件丢失等导致证据不利、原告的施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邻里关系、鉴定等程序的时间金钱成本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原告对法官的分析也频频点头认可。原、被告双方最终当场同意,以25000元调解结案。调解成功后,原、被告均向法庭干警表示真诚的感谢。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