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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法院成功调解一宗再审审查案件和一宗执行案件

2024-03-14 15:49:55  作者:施建兵 韩玉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8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韩玉)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文少娟包案指导一宗再审申诉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再审审查法官和执行法官联合出击,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并撤回再审申请,帮助当事人用最节约成本的方式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9月,王某将承揽的琼海市某景区铝合金装修护栏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胡某施工。胡某完工后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工程价格表,告知工程款总计82935元,王某已付25000元,尚欠57935元。之后胡某多次催款,王某未予支付。

  2023年3月,胡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向其支付铝合金工程款37935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向胡某支付工程款37935元。因王某未主动履行判决,经胡某申请,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当月冻结并扣划王某银行存款2万余元用以支付案件各项费及向胡某发放执行款,尚余16330元未执行到位。

  2023年12月,王某以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存在错误为由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并再审。法院受理王某的再审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查,再审审查工作人员多次向王某作法律释明,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达成和解。但双方意见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且王某对法院强制执行其存款的执行行为也表示抗议。承办法官向分管院领导文少娟汇报情况后,文少娟认为,生效民事判决已执行部分款项,可将再审审查案件和执行案件合并调解,民事、执行承办法官合并发力实现共赢。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琼海市法院于2024年3月9日上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包案领导的指导下,民事再审审查法官和执行法官一同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关于原审的审理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辨明双方争议焦点所在,双方对工程单价意见一致,但因双方对工程量的测量方法理解不同,故各自计算的工程总价款不一致,王某称其最多只能再向胡某支付5000元,胡某称对方最少还需再支付8000元,双方意见分歧逐渐缩小。包案领导适时向双方提出建议,各自再退让一点,王某再向胡某支付7000元以结清本案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此都表示接受,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当场通过微信向胡某转账7000元,调解协议和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兑现。

  当前,琼海市法院正在积极尝试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的多种可能性,正在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尝试建立常态化合作模式,此次将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一同进行调解,民事法官和执行法官共同发力开辟了一种新的调解模式,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续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大胆尝试,探索更多的可能性。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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