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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还款 琼海市法院强制拘传促执行

2024-03-29 10:27:35  作者:施建兵 王南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5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王南)“本人陈某某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蔑视法律的行为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以后尊重法院,敬畏法律,做诚实守信的公民。”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某在琼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室内,写下这封悔意满满的《悔过书》。

  2022年12月,被执行人陈某某到申请执行人琼海嘉积某某装饰材料厂订购一批货款为4376元的材料,约定验货后付款,其后却以各种借口搪塞推脱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于2023年2月诉至法院,琼海市法院根据以上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后,陈某某还是拒绝履行义务,案件于2024年1月进入到执行阶段。

  3月16日上午,琼海市法院法官杨亮携三名执行法警出发寻找被执行人陈某某,电话里陈某某情绪激动,声称“我是不会还钱的!”杨亮一行通过不断问路终于抵达陈某某塔洋镇的家中,陈某某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明和严肃劝诫,依旧拒不配合、我行我素。因被执行人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官向其发出拘传票,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琼海市法院执行局调解室内,杨亮准备宣读对陈某某的拘留决定书,直到此时陈某某才幡然悔悟,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刚才肆无忌惮的气焰立马消失不见,而后反复表示自己态度不好,向法官寻求谅解。杨亮看到陈某某态度有所转变,便继续给陈某某释法明理,陈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后,态度诚恳地写下《悔过书》。因陈某某认错态度良好且有悔过的实际行动,法官在对其进行训诫后,决定不再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至此,该案取得圆满结束。

  下一步,琼海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利剑破坚冰,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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