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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4-05-23 09:06:35  作者:朱家震 霍凯 杨明嘉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30

  本网讯(朱家震 霍凯 通讯员 杨明嘉)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5月2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并邀请陵水民族中学40余名学生代表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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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6日22时许,梁某某欲向被告人陈某某购买海洛因,后陈某某联系其上家被告人林某某,向其支付1000元购买了0.5克海洛因,林某某将1包毒品交给陈某某后,陈某某又将该包毒品以1100元的价格贩卖给梁某某。2023年7月16日、7月18日,被告人林某某和陈某某均通过上述方式贩卖毒品。8月13日,被告人陈某某向林某某购买1包毒品用于自己吸食。

  陵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给他人三次,情节严重;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给他人四次,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侥幸心理,自觉增强对毒品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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