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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活化石”被砍 被告人当庭认罪——海南二中院巡回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4-06-06 09:33:23  作者:朗小团 齐银凤 赵赛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00

  本网讯(朗小团 通讯员 齐银凤 赵赛)2024年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前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最南端的黎苗少数民族聚居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海南二中院院长马雪涛担任审判长,海南省检二分院检察长盖曼出庭履职。海南省人大代表邓明天,保亭县、毛感乡部分人大代表,以及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黎族苗族群众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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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查明,自2021年起,被告人陈某与其丈夫盘某(已殁)为种植槟榔、香蕉等经济作物,在海南省保亭县毛感乡某村一处山坡上开荒土地,该区域属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毛瑞分局所辖公益林管区。期间,两人砍伐了该地原本自然生长的14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及部分天然林木。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桫椤14株,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根据陈某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的悔罪表现,法庭依法对其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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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知道错了,现在就缴罚金,我愿意积极配合生态修复。”陈某悔恨地说道。宣判后,审判长马雪涛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针对判决的事实理由、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问题逐一进行释明,并告诫其要对法律心存敬畏,珍惜机会、积极悔过,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为保护者。

  “砍倒一棵树可能只要几分钟,培育一棵大树往往需要几十年。森林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基础,要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法有序地开发利用,绝不能只看眼前、竭泽而渔。”秉承能动司法理念,马雪涛向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进行了生动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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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活动结束后,海南二中院联合海南省检二分院在毛感乡政府,向当地群众讲解环保法律知识、发放生态保护宣传册,引导他们保护好森林资源、保护好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一草一木。

  此外,为做好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海南二中院提前开展进乡村、进学校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分别前往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丰塘村监督爱鸟令执行并进行普法宣传,前往儋州市两院小学上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法治课,推动社会各界不断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海南二中院将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运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海南建设生态环境一流自由贸易港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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