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焦莹莹)近期,琼海市人民法院针对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某、管某某等19人身体权纠纷一案发出2024年首份司法建议和家庭教育指导令。
该案审理过程中,琼海市法院发现被告管某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存在长时间辍学的情况,且被监护人管某某并非由监护人直接照顾,监护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缺失。考虑到上述案件并非“个案”,承办法官王仲才在办案过程中慎之又慎,亲自上门走访详细了解管某某的家庭、就学等情况,发现管某某就读学校在学生日常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承办法官向管某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纠正监护失职行为,督促监护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强化监护意识,做好家庭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该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对学校日常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旨在督促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法律意识。
校方收到该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建议内容深入研究并迅速回函,表示今后学校会在管理与法治教育、家校社会协同育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教师法治修养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提升学校的法治教育水平和学生管理水平。监护人收到该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向琼海市法院表示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会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重视孩子的德育培养及心理健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琼海市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司法建议,与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支撑与保障,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最大化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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