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芳芳)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出声威,彰显法律,4月30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两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名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刑罚。
公开宣判现场
据了解,被告人胡某明系五指山市番阳镇毛组村委会“青年组”组长,被告人胡某武系该村委会“青年组”组员。“青年组”成立初衷是为了协助村长处理本村小组内部相关事务,但该村委会成立毛农村小组和“青年组”以来,该村小组及“青年组”以违反“村规民约”为由,对他人索要“罚款”,以沙场施工毁田为由,打砸沙场设备。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明作为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纠集被告人胡某武等多名团伙成员,以他人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为借口,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550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胡某明、胡某武借故阻止沙场施工,组织和放纵“青年组”成员任意打砸损毁他人设备物品,价值人民币510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胡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胡某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悉,被告人王某宇系五指山黑社会性质组织“月亮帮”一般参加者。自2011年起,该组织开始利用其组织恶名和势力在五指山市新市场一带开设赌场,并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插手五指山市新市场拆迁工程和非法控制五指山市加气砖市场、吊车市场,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共非法获利约199万元人民币。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在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林苑宾馆、越丰路、什曼桥一带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窝藏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共致1人死亡、2人重伤、14人轻伤、14人轻微伤。
公开宣判现场
2015年3月9日晚,被告人王某宇与几十名“月亮帮”成员在五指山市佳佳娱乐会所聚集喝酒时与“鹏辉帮”的人员发生口角,该组织成员因被“鹏辉帮”的人砍伤而发生斗殴事件,造成多人受伤。2015年4月“月亮帮”因向五指山生源贸易有限公司索要五指山市新市场项目后续工程未果,遂纠集“月亮帮”成员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4月18日两次到五指山市生源贸易有限公司威胁、恐吓,同时采取堵公司门口、驱赶客人、恐吓等方式,扰乱五指山生源贸易公司售楼部的正常经营秩序,并导致该公司两名职员因被恐吓而辞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指山市法院共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8人。有力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五指山市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五指山市经济平稳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稳定起到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