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随着一辆“车载便民法庭”的缓缓驶入,一场特别的庭审正式开始。此次审理的是一宗名誉权纠纷案件,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用“车载便民法庭”在案发地景区门口巡回审判,跳出了传统的参审方式,开启了“从你来到我往”的司法便民新路径。
2023年,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因货款发生纠纷,后被告陈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附言原告谢某欠钱不还等内容,以上短视频被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浏览,同时被告陈某用喇叭在原告谢某所居住乡镇广播原告欠钱不还。为此原告谢某向法院主张:1.被告陈某立即停止对原告谢某名誉权的侵害,并在短视频平台及原告谢某所在乡镇向原告谢某公开赔礼道歉;2.被告陈某向原告谢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3.被告陈某赔偿原告谢某的经济损失、误工费共计5000元。
车载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围绕欠款事实及名誉如何受损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充分陈述意见。虽然在法庭调解阶段双方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原被告均表示有调解意向,只是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庭后,承办法官将坚持“边调边审”的原则,持续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该案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吸引了附近20余名村民游客旁听,借此契机,承办法官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并发放了宣传资料,结合其他典型案例,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有关名誉权的法律规定,引导广大民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陵水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车载便民法庭灵活、便捷、高效的特点,常态化开展“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各类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活动,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社区村居、街巷广场,既能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又可以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全方面、多角度、宽领域保障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孙宛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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