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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就地宣判促诚信

2025-04-14 10:24:22  作者:卢瑞曼  来源:东方市人民法院   浏览量:9390

  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东河法庭深入某农场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宣判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以司法力量推动乡村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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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原告海南某公司与被告吴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某农场20亩土地承包给吴某用于种植。自2019年起吴某未缴纳租金,海南某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对案情的梳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及前往案涉土地所在地进行就地宣判,被告经合法传唤均未到庭,法庭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被告限期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切实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刘山石以本案为切入点,结合当地土地承包纠纷多发、履约意识淡薄的现象,现场开展法治宣讲,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法律规定,并对村民提出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等法律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持续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把案件调解、案件审判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引导村民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契约观念,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卢瑞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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