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儋州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5-06-20 16:38:52  作者:朗小团 郑丹 王晓露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浏览量:11710

6月18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法庭法官和书记员早早抵达东成镇崖碧村委会,一个简易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在村委会的会议室内快速布置完成。本次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原、被告均为相邻村小组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周边村民闻讯纷纷赶来旁听。

微信图片_20250620163819

“法官,他们砍了我们种的林木!”“法官,地是我们的,我们砍伐的是自己的林木!”原告东成镇甲村民小组诉称案涉土地为其所有,被告东成镇乙村民小组擅自砍伐其种植的林木并进行售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围绕争议土地的历史缘由、权属状况等关键问题展开耐心细致的调查询问。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诉讼主体资格认定、一事不再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中发包与承包关系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并引导原、被告及旁听村民如何依法依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据了解,2025年以来,东成法庭将巡回审判拓展到诉前调解、庭前送达、现场勘查等各个环节上,开展多样式巡回审判30余场次。其中,通过巡回开庭方式审理案件6起,将庭审现场搭在乡村古树下,又搬进监狱高墙里,在切实保障好涉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的同时,最大化实现巡回审判矛盾化解、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朗小团 郑丹 王晓露)


[责编: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