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海南省检察院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到澄迈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再检查工作

2019-05-24 16:17:2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邓仕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23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三督导组到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再检查工作,并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澄迈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海燕,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元源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现场
  会上,第三督导组组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筹)负责人周力指出,本次督导再检查主要是对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突出的市县所在院,以及扫黑除恶工作相对薄弱的市县院开展督导再检查,被督导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如实汇报各项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督导检查。
  
  按照督导组工作要求,澄迈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元源汇报了该院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以及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省检察院2019年第一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总结了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向督导组提出了下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在听取澄迈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强调,要加强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三次对接会精神以及省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学习,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省院2019年第一督导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要认真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明确侦查重点和取证方向,引导侦查机关高质高效地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提升提前介入工作实效,确保案件质量;要结合办案,认真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和工作短板;要加强对在案财产审查甄别,加大对同案人供述等证据材料的审查,深挖“黑财”线索,真正落实“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及时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在深挖彻查上有新作为。
  
  会后,督导组还重点检查了澄迈检察院问题整改落实的相关记录、文件、照片等资料,并对个案进行了抽查。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以督导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立见成效,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治理,确保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切实在坚决整改中突显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