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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宣传活动

2025-09-30 15:36:19  作者: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浏览量:11610

为积极响应“自贸港先锋”行动号召,落实乐东县“乐享法治·护航民生”集中普法月活动要求,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支部引领、部门协同组建11支普法队伍,在全县开展“自贸港农村先锋行·送法下乡”暨“獬豸护苗”普法宣传活动。9月26日,普法分队走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普法教育,为师生送上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走进山荣小学,宣讲预防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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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法治副校长黎盛夏走进山荣小学,为该校20余名学生带来一场主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普法宣讲课。

黎盛夏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表现形式及主要特征,从“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四个维度,通过漫画展示、情景还原等方式,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法治副校长寄语:“希望大家不仅要做法治知识的学习者,更要做校园文明的守护者,用友善代替冲突,用理性解决矛盾,让校园成为没有欺凌、充满友爱的‘阳光家园’。”

走进头塘小学,讲“三险”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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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王程弘走进头塘小学,围绕“拒绝校园暴力、严守交通安全、防范溺水风险”为该校3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王程弘结合校园暴力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及危害;针对交通安全,他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展示交通标志图片等方式,直观地向学生们讲解了日常出行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在防溺水安全教育部分,他围绕“防溺水六不准”展开宣讲,通过展示溺水事故数据和真实案例,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

法治副校长寄语: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安全是青春绽放的前提,法治是成长路上的保障。希望同学们能将此次宣讲所学牢记于心、付诸行动,既要学会保护自己,远离校园暴力、交通安全事故和溺水风险,也要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他人、团结同学,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走进胜蓝学校,“宪法+交规同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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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法治副校长于涟水走进胜蓝校园,为该校全体学生送去一场以“交通安全伴我行,宪法精神润童心”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让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于涟水通过播放动画短片、展示真实案例图片等形式,直观讲解了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在宪法知识宣讲环节,他以“宪法是什么”“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为切入点,将抽象的宪法知识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具体内容。

法治副校长寄语:交通安全是守护生命的第一道防线,宪法是保障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伞”。希望大家把交通安全知识记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平安出行”成为日常习惯;也希望你们能从小了解宪法、尊重宪法,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危险与伤害。

走进九所镇中心学校,讲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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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九所法庭法官助理郑才振走进九所镇中心学校,为该校80余名学生开展一场主题以“杜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的普法讲座。郑才振从校园欺凌的定义入手,详细讲解欺凌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他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还包括语言侮辱、网络暴力等多种形式,强调“不做施暴者、不沦为受害者、巧做保护者”的三重防护理念。同时提醒大家必须增强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官助理寄语: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当遇到困难或危险时,要学会勇敢地寻求帮助;当看到他人需要帮助时,要伸出友爱之手。让我们携手并肩,用善良和温暖驱散校园欺凌的阴霾,共同打造一个充满爱与阳光的校园,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这片沃土上健康、快乐地成长!

据了解,此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集中的法治知识普及,更是乐东法院延伸司法职能,践行“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职责的重要体现。乐东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举措,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筑牢 “安全墙”。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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