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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法院新坡法庭进小区公开宣判11起物业纠纷案

2025-10-09 09:00:11  作者:林琳琛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浏览量:11250

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从源头化解社区矛盾,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法庭将庭审“搬”进碧桂园中央首府小区,对11起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公开宣判,吸引大量小区业主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司法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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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判聚集11起典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均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引发。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认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业主享受服务的同时应当履行缴费义务,依法判决被告业主支付欠缴的物业费。与此同时,法院出于促进社区和谐、引导双方聚焦服务本位的考虑,未支持物业公司提出的违约金请求。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也传递了法院倡导沟通、协商、整改优先的处理理念。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张子刚就地开展普法宣讲,针对“物业服务质量差能否拒缴费”“高额违约金是否合法”等热点问题,结合案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答。张子刚表示,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对服务不满应通过业主大会或法律途径维权,而非单方面拒缴费用;同时提醒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才是赢得业主信任的根本,过度依赖违约金条款不利于社区长治久安。

“在家门口听审判,既直观又受教育!”活动现场,一业主的感慨道出了群众心声。多名旁听业主表示,通过真实案例了解到拒缴物业费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也认识到物业公司随意索要违约金的不合理性。物业工作人员则承诺,将对照法院建议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林琳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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