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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利用空壳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刑

2025-10-13 15:03:10  作者:贾萌  来源: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浏览量:12330

  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建立诚信纳税意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男子王某通过自己注册成立的A橡胶公司以及他人身份证注册的B橡胶公司,伙同他人在没有真实办公场所,没有实际开展橡胶收购、运输、销售业务情况下,采取订立虚假橡胶收购合同、销售、运输合同,虚构交易记录,向下游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受票公司申报抵扣,致使国家税款损失83万余元。A、B两家橡胶公司均无实际经营场所及橡胶交易业务,属空壳公司。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五指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伙同他人,在无真实交易情形下,为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共计83万余元,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王某不认罪认罚;在审判阶段,王某当庭表示认罪,酌情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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