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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25-10-21 15:36:19  作者:王鹏导  来源: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浏览量:11610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对被执行人合理诉求的充分关切,高效、平和地化解了纠纷。

该案源于一起借款保证保险履约后的追偿纠纷。被执行人郑某、刘某夫妇为借款,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借款保证保险,约定该保险公司为郑某夫妇向某信托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所负还款义务提供担保,郑某夫妇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郑某夫妇未按期偿还贷款,保险公司代为偿还40余万元后,将债权合法转让给王某。郑某夫妇仍未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美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郑某夫妇应向王某支付理赔代偿款及保险费40余万元,并支付违约金。郑某夫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诉讼阶段查封的郑某夫妇名下房产面临处置。

执行过程中,美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查封房产处张贴处置公告。得知房产即将进入拍卖程序,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对执行工作产生抵触。

“执行不仅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也要兼顾被执行人合理诉求,不能简单一拍了之。”承办法官深知,强制处置房产可能会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引发新的矛盾,遂主动约谈郑某夫妇,耐心释法析理:“房产抵押是当初借款时的约定,现在拒不履行判决,拍卖房产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若继续抗拒执行,还可能面临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但只要你们有还款诚意,我愿意为你们尽量争取时间。”一次次坦诚沟通,一句句清晰明了的法律解读,渐渐平复了郑某夫妇的激动情绪,也让他们认识到主动履行才是最优选择。

为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因评估、拍卖产生的额外费用,切实减轻其负担,承办法官审慎研判后,决定暂不启动房产处置程序,给予其筹措资金的时间。“法官的包容和体谅,缓解了我们的焦虑情绪,也为我们筹款提供了宝贵的时间。”郑某深受触动,积极努力筹措资金。最终按照执行通知要求,向执行账户转入全部案款,并配合缴纳了诉讼费及执行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王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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