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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诉前调解 创新“枫桥经验” ——琼中法院召开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

2019-06-17 10:51:2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二美)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加强全县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6月14日下午,琼中法院邀请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湾岭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成员进行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议由琼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振勇主持,琼中县司法局局长卢传柏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该院法官等52人参加座谈。
  
会议现场
  会议围绕如何做好我县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展开。会上,各参会人员畅所欲言,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一是对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设立认识上仍有模糊,没有充分认识到位;二是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各调解组织与法院衔接不畅通;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仍需加强。经过充分沟通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开得很有必要且及时,切实加深了大家对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今后将全力以赴投入到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会议现场
  刘振勇院长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更高层面认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制度创新。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了三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县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的体制创新,县法院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做好与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衔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诉前调解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提升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联动。法院要加强与三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合力建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开发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前调解工作的服务体系。四是加强交流学习。开展多种方式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齐心合力化解社会纠纷。
  
  据了解,自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琼中法院立案窗口共接到起诉案件130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108件,联合诉前调解组织调解后,调解成功27件,与同期进入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的21件相比,提高了28.57%。突显了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的成效,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体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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