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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检察院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11-30 15:11:5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伍晶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11月27日上午,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陵水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黄木海带领大家逐字逐句、逐条逐项进行学习,并指出,《条例》既发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的各领域、各方面,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实践,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张国强调,要把“深”落实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强”落实到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的工作理念,把党的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六爱”检察文化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把“严”落实到每个党员、全体干警。强化纪律作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考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使铁的纪律转化成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强化办案纪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一从严”,执行“一案双查”,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要把“实”落实到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对表海南检察院年初确定的139项目标任务、全省检察长座谈会108项重点任务以及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58项改革措施,保证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各条线要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查缺补漏、补足短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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