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王三玉)在第31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海南省陵水法院在县戒毒所集中公开宣判了三宗毒品犯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八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这是陵水法院第三次与县戒毒所共同开展禁毒法治宣教活动,2018年以来,宣教活动覆盖戒毒学员200余人次。
被告人现场接受宣判
屡戒屡吸 终踏犯罪不归路
被告人郑某、蔡某,二人吸毒史长达近十年,均先后四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蔡某强制隔离戒毒期届满后,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没有选择勤于生计,而是通过“替贩毒者跑腿”的方式贩卖毒品,以每次获得小量毒品供自己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蔡某两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郑某除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外,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再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郑某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一次,鉴于其有累犯、毒品再犯以及坦白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运输毒品 获刑八年三个月
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取大量美沙酮毒品,并驾车从海口运输至陵水,途中因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陵水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其非法运输大量毒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戒毒学员现场学习禁毒防艾知识
集中宣判后,陵水法院刑庭庭长王兵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法律释明和深刻的法庭教育。旁听的戒毒学员认真聆听,听到令人动容之处,有些学员还埋下头,隐隐地啜泣起来。
刑庭法官助理闵娜也向戒毒学员们讲述了艾滋病的病理基础、临床表现、预防方法及正确态度。毒品滥用随之而来的就有可能是艾滋病,闵娜从禁毒方面给戒毒学员讲述了艾滋病的预防,并以审判工作中吸毒人员患艾滋病后追悔莫及的案例,劝诫学员们痛下决心、持之以恒,戒除毒瘾。
毒品、艾滋病问题是全社会、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重问题,禁绝毒品是防治艾滋病的重要一环。禁毒工作任重道远,陵水法院表示,将会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防艾工作,协同社会各界,为美丽陵水建设,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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