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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检察院荣获海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19-07-16 10:56:52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宜永)“七五”普法实施以来,保亭县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当“护法的卫士”,又作“普法的先锋”,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用精准普法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为推进海南省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近日,保亭县检察院被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评为海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保亭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到”,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该院在做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开通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微电影《法网柔情》、与海南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拍摄的10余期《检察视窗》等优秀作品,在互联网上获得好评。该院还结合“宪法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城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在落实各项检察工作的基础上,保亭县检察院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2018年12月,该院与县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10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保亭中学、保亭思源学校等十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在与教育部门取得良好合作的同时,该院组织干警600余人次深入南林乡、毛感乡、三道镇等乡镇近百所中小学(含教学点)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截至2018年底,已实现了“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的目标,覆盖率为100℅。    
  
  据统计,2016年以来,保亭县检察院累计投资2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监察体制改革后,转型建设为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七五”普法工作一直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保亭县检察院将努力拼搏、不懈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切实将普法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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