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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完毕一宗船舶建材借用合同纠纷

2018-12-05 16:01:4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莫家盛)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完毕一宗历时将近五年的船舶建材借用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借助被执行人代理律师的工作职责,灵活开展法律释明工作,成功促成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2013年初,申请执行人李某租用被执行人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场地开展造船相关业务。同年7月,因材料短缺及生产需要,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向李某借用了8张船用钢板,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据,确认钢板折现29196元。被执行人原总经理张某在借据上签名确认。2015年5月20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被执行人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索钢板款,被执行人原总经理张某在借据上书面承诺,收到相关款项后会立即向李某付款。
  
  后因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有所变更,现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钢板不是公司借用的,而是前任公司总经理张某的个人行为,不应由现在的公司承担还款义务。最后,僵持不下的双方就钢板借用事实及相关法律关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经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钢板借用事实,判令被执行人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支付钢板款29000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确认的付款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反复向被执行人解释生效判决的判决理由及强制执行效力,但始终未能解开其心结。
  
  执行法官在着手开展财产调查并准备下一步强制措施的同时,通过深入研究案情发现,该案一审后双方均未上诉、息诉服判,具备执行和解的基础。此外,执行法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的代理律师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过被执行人的多宗诉讼案件,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可以协助法院进行协调。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希望能够借助其专业知识说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后,代理律师对生效判决的正确性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决定按照执行法官的意见,从法律顾问的角度出发,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律释明。通过释明,该法定代表人认识到,张某在借据上承诺和签字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借用钢板的费用应该由公司承担,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内部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本案处理的范围。
  
  同时,代理律师还向被执行人详细说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各种不良后果,彻底打消了被执行人是否履行义务的思想顾虑,并在近日主动向申请执行人付清了全部执行案款。至此,一宗历时将近5年的船舶建材借用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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