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刘晶晶)7月29日22时41分昌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昌江县石碌镇大坡道班附近有一辆拉土大货车起火,接到报警后,昌江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2车12人赶赴现场处置。
救援现场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车辆为一辆大货车,整个车头部分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无人员被困。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起初起火位置位于车内副驾驶一侧,因车内未配置灭火器,司机情急之下用衣服扑火致手部烧伤,未能有效扑灭初起之火,导致火势继续蔓延,明火猛烈燃烧,冒出滚滚浓烟,火势紧急!
救援现场
根据侦查情况,现场指挥员立即下令展开战斗部署,警戒组做好安全警戒,疏散围观群众车辆;救援组分为两组,一组出单干线一支水枪,对正在燃烧的车辆进行灭火;另一组利用泡沫水枪对货车油箱、轮胎等部位进行泡沫覆盖,防止发生爆炸。
23时17分现场处置完毕,消防指战员收捡器材归队,现场移交派出所处理。
同时,昌江消防救援大队提醒,为安全出行,车主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并常备灭火器。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