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陈心怡 林小映)8月1日,昌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三起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10多天的时间,实现快立、快调、快结,减少了群众诉累和降低诉讼成本,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羊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据了解,海南某工程建设公司在昌江县王下乡某村修建水坝工程,于是便找到村民马某、张某及林某为其提供河沙。双方约定河砂单价为80元/m³。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三位村民依约完成供沙义务,该公司在完成水坝工程后,却不履行河沙款给付义务,马某等人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支付相应的河沙款,均未果。
昌江法院派驻王下乡的驻点干部田洪副政委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与县司法局进行联系沟通,为三位村民申请了法律援助,遂马某等人将海南某工程建设公司起诉至昌江法院。法院在立案时了解到三位村民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立即为三人免收取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原本已排期准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羊方了解详细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于是便在开庭前几天组织双方来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均表示愿意调解。
羊法官耐心与双方释明案件的争议焦点,对河沙款的总额、给付方式等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本着实事求是、互让互谅的态度,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被告海南某工程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当天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分别向三位原告村民支付了相应的所拖欠的河沙款,全部案款即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及时化解,双方一一握手言和。
在该案中,昌江法院通过为困难当事人联系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援助、减免诉讼费用、高效调解等举措,让困难群众以最便捷最惠民的方式获得赔偿,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及好评。
下一步,昌江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各项举措,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当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让更多的普通群众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