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8月1日,台风“韦帕”来袭,在恶劣的天气影响下,昌江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执行行动丝毫未受阻碍,在当天顺利执结一宗健康权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陈某的妻子符某通过银行交清执行案款
据了解,陈某是昌江县某镇村干部。2017年8月17日下午,唐某、王某夫妻二人(均已年逾50)与陈某因抽水灌溉收费问题发生争执,于是,陈某打了男子唐某一拳,妻子王某见状就和陈某理论,结果也被打伤。次日,唐某和王某到昌江县人民医院治疗,唐某被诊断为“左侧面部软组织挫伤”,王某被诊断为“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王某因伤情较重,陆续在昌江县医院、东方市医院、省人民医院检查和治疗。后经鉴定,王某的左鼓膜外伤性穿孔、听力下降,不构成伤残等级。受伤后,陈某向唐某、王某支付了3000元。
案件起诉到昌江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唐某、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已扣减陈某支付的3000元),驳回唐某、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唐某、王某与陈某均不服判决,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二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龙伟与执行实施组第一时间到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村委会人员却说,陈某已经因其他原因被公安机关羁押。龙法官又找到陈某家,其妻子也是告知同样的结果。于是,只好先将通知书送达给其家人。
回到法院后,龙法官曾尝试联系公安机关了解陈某的具体情况,但是未果。因陈某名下又无其他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申请人年纪较大,生活存在困难,如果拿不到赔偿款将无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于是,龙法官将陈某的妻子及母亲传唤到法院,询问他们是否有意代陈某履行义务。
陈某的妻子符某表示自己生活也很困难,需到年底才能把欠款还清。陈某的母亲何某表示,其对陈某拖欠赔偿款一事并不知情,待其见到陈某后再做决定。鉴于此情况,龙法官向陈某的两位家属告知,一是申请执行人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陈某有履行义务;二是申请执行人年纪较大,急需这笔钱缓解生活困难,法院会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其二人身为陈某的妻子和母亲,应当多为陈某着想,但如果真心不愿意代其还款,法院也绝不会强人所难。经过一番耐心劝导后,陈某的家属最终表示回去考虑后再答复。
8月1日上午,天空下起大雨,陈某的妻子来电话表示其愿意替陈某还清欠款。于是,执行干警冒雨赶到陈某家。当天下午,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符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6000元欠款交到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该起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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