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少杰)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工作部署,琼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重点,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大局。

8月30日上午,琼中检察院与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区”)举行《派驻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检察工作站快捷服务实施制度》会签仪式。据了解,该项制度是琼中检察院以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为标准而制定的,明确了检察工作站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7项主要职责和8项实施措施,推进检察机关建立一个常态化服务机构、设立一个“快捷服务”窗口、畅通诉求渠道完善长效快捷服务机制,积极融入快捷服务地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

会上,琼中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傅剑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海阳分别介绍了该项制度设立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参会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表示热烈欢迎,期待今后在检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下,做好企业自身经济发展,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贡献民营企业力量。
下一步,琼中检察院将按照会签制度,定期安排检察干警到检察工作站现场办公,走访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切实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落地见效,为民营企业持续深化发展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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