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刘彩玉)2018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共办理审查逮捕的涉民营企业案件25件36人,办理审查起诉的涉民营企业案件21件46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澄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保持严打态势不动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澄迈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从快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积极协调赔偿,在审查郑某某敲诈勒索案、谢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陈某某盗窃案等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积极协调犯罪嫌疑人对被害民营企业进行赔偿,降低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确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实际利益。
加强检察监督不动摇,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为加强立案监督工作,澄迈检察院通过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撤销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的合理顾及民营企业切身利益,同时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刑事重大疑难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全面认定,证据固定扎实,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刑事犯罪。
强化预防工作不动摇,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澄迈检察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在办理林某某、陈某某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中,依法追究的6名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对3名积极参加者作不起诉决定,该案属于群体性事件,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办案理念,起到打击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澄迈检察院主动进行检察回访,在李某某、钟某某寻衅滋事,邱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涉恶一案判决结果生效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论一行主动深入被害单位海南瑞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进行检察回访,听取了被害单位对案件处理程序及判决结果的意见,了解该案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及损害的恢复情况,积极回应了被害单位关于民营企业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该公司的总经理黄某某对澄迈检察院的办案作风、执法水平表示高度认可。检察回访,更让企业吃了“定心丸”,安心生产经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澄迈检察院积极进行法治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为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壮大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权益的各类犯罪,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侦查监督,加强对涉民营企业诉讼活动监督,加强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工作,为服务保障澄迈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助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