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杨帆)近日,2018年度海南省本级部门决算布置会对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海南省检察院在工作量小的126个部门(即下属单位较少)中位列第一,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并在会上做了决算工作经验交流。
海南省检察院在2018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布置会作经验交流
据了解,自2015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财物统管以来,在海南省财政厅和省财政国库支付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内部控制,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在2018年度财务管理规范化考评中,全省28个检察院中有10个检察院取得优秀等次,17个检察院取得良好,其中海南省检察院取得省直机关第2名的好成绩。在2016年度的决算考评中,全省检察机关都取得了良好以上等次的成绩,其中省检察院还取得了优秀。这次2017年度决算考评,省检察院又获得优秀等次,在工作量小的126个部门(即下属单位较少)中排名第一。
据海南省检察院计财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决算工作,专门成立决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分工协作的决算编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通过严把预算关、严把支出关、严把监督关以及集中培训、集中会审,同时加强与省财政厅、省财政国库支付局的汇报沟通,确保了决算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的有序开展,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该负责人介绍,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和狠抓预算执行是做好决算工作的前提。海南省检察院预算编制工作考核评比连续5年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同时,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预算执行进度全部达到省财政厅规定的要求。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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