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罗凤灵)12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符某荣等19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
海南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符某荣等19人涉黑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据介绍,该案是今年“扫黑除恶”以来,海南西部涉黑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的一起涉黑犯罪案件。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等9个罪名。此次公开庭审,海南二中院由3名法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公诉机关6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9名辩护人到庭辩护。
海南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符某荣等19人涉黑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被告人符某荣刑满释放后,先后伙同他人在临高县加来镇某商务酒店等地,以摇鱼虾为赌博方式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同时,纠集被告人谢某豪、符某某、王某评、虞某良等人为其赌场服务,并暴力讨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也逐步确立了符某荣的组织、领导地位。
海南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符某荣等19人涉黑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符某荣陆续纠集被告人冼某龙、陈某峰、冼某基、谢某海、符某、符某优等多名“马仔”,在符某荣的指挥和召集下,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霸占沙场,对瓜菜纸箱、槟榔销售运输车辆进行打砸,企图非法控制加来地区的销售市场,其势力和影响不断扩大,逐渐称霸一方。
该组织共有成员18人,人数众多,其中多为累犯、吸毒人员和无业青年,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组织成员均自愿加入该组织,视符某荣为“带头大哥”并服从其安排。谢某豪、符某荣、冼某龙、王某评等人系组织骨干成员,符某优、陈某峰、冼某基、符某、谢某海等人系积极参加者;李某阳、王某龙、李某梭、符某洪、孙某礼、王某筑、陈某弟、虞某良、陈某志等人系一般参加者。为维护组织的稳定,便于管理和笼络成员,符某荣将其在加来新村的家和长期租赁一家商务酒店的2间房作为聚集点,供团伙成员住宿,安排组织成员吃喝、娱乐等,对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均给与适当的报酬。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非法获利80余万元。其中,符某荣开设赌场非法获利约45万元、高利贷非法获利24余万元、索取“保护费”非法获利3800元、利用树立起来的威信插手民间土地纠纷,获利10余万元,上述部分获利款项用于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该组织为便于作案,由符某荣出资购买砍刀、斧头、蒙面用的“绒帽”和一把手枪、火药枪等作案工具,分别由符某荣、王某评、谢某豪等人保管,并供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用。2017年8月29日故意伤害案发生后,符某荣立即筹集10万元,供组织参与成员潜逃。
该团伙形成以来,长期公然在加来地区持手枪、火药枪、砍刀、斧头、钢管等凶器,多次蒙面实施各类违法犯罪22起,共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和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个别成员还利用组织的影响力,敲诈勒索钱财、故意伤害他人、偷盗电动车等共6起。该组织称霸一方,致使在临高加来区域内生活的群众和经营纸箱、槟榔的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形成心理强制和恐惧,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了加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加来镇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4至5天。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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