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宜永)11月4日上午,海南省保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服务自贸区(港)建设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开展讨论,最后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宇辉同志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精神,将郭声琨书记、张军检察长和省院路志强检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落细落实。坚决落实好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同时对近三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案件再次全面梳理和核查,对敲诈勒索,毁坏财物等常见涉黑涉恶罪名案件进行全面彻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深挖“关系网”、“保护伞”线索,争取在“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以上率下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成立以代检察长闫宇辉同志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亲自办理郑某某等11人涉恶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靠前指挥、亲自阅卷、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指导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方法、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切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等,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下一步将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探索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起来,于11月5日举办了一期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一体化培训。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所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配合两高三部发布实施《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宇辉同志主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分享》,进一步推动解决公检法司各单位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统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识和标准。
按照院党组前期工作部署要求,由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负责向在押人员发放认罪认罚宣传资料,做到监区所有在押人员人手一份,组织观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同时看守所门口、提讯室、家属会见室等地张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须知》,以便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及时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实现宣传全覆盖。11月4日,分管副检察长黄明裕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县看守所检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对在押人员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工作成效。同时向在押人员,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时解答在押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鼓励在押人员自愿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罚,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
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院和县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院工作重心,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院党组成员带头组织干警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动态管理工作,及时的监测和跟踪服务,全面掌握贫困户的家庭最新情况,不断巩固好脱贫工作成效。
同时做好厕所革命、150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和材料归档等工作,使脱贫攻坚程序精准化,切实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以扶贫政策造福群众,让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对标对表省院工作考核要求 抓好最后两个月工作
全力做好县委要求脱贫攻坚创优保先迎接省考、国考检查的基础上,紧盯省院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考核要求,大干苦干两个月,全力以赴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拟于11月11日组织召开各业务条线推进会,进一步梳理最后两个月工作重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同时把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标对表路志强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核心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查漏补缺,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明确在年底省院考核中各条线要处于什么位置,加强督办督察,确保核心数据业务位次靠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审慎办理和案件公开审查机制
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执法理念和“民营经济发展无小事”的服务意识,及时梳理排查涉民营企业案件,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要求,把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在省院的指导下,重点办理如涉某旅游企业相关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家创业、投资、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多举并措 确保监所安全
深刻吸取近期我省某监管场所民警和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按照《全省检察检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党组会议安排分管副检察长黄明裕于近期亲自带队到看守所检查指导工作为抓手,通过查看检察工作日志、出所询问笔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检察人员在检察监督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
要求驻所检察干警利用监控对在押人员实时监控,加强对出所人员和部分在押人员询问,详细了解是否有涉黑涉恶犯罪人员要求通风报信、串供等问题,进一步消除监所安全隐患。下一步,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宇辉同志将亲自带队赴县看守所检查指导,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检查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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