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梅艺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11月6日上午,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成效,并发布该院提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
澄迈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
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李海燕,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炬,澄迈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谭伟斌,澄迈县检察院派驻老城检察室主任黄启祯,澄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李海燕从“主动报告,争取支持、紧盯重点领域,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协作联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司法办案和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等方面介绍了澄迈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主要情况,并强调该院将继续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将办案重点集中在服务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区(港)上,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聚焦保护澄迈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二是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发现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
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李海燕介绍公益诉讼工作主要情况
据介绍,自2017年7月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9月,澄迈检察院共初查公益诉讼线索97件,立案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份,查处违法占地面积747.8亩,督促补植复绿面积51.8亩,监督拆除违法建筑物316幢,面积42470.3平方米,追缴生态修复费用200万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44.6万元,追缴水资源费195.2万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2亿元。
澄迈县检察院派驻老城检察室主任黄启祯具体介绍该院三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随后,黄启祯具体介绍了该院三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即:澄迈县原国土环境资源局不依法履行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职责公益诉讼案、星期九休闲农庄非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澄迈加乐王氏山茶油种养场生产花生油黄曲霉毒素超标可能损害社会公益案。
发布会现场,参会的媒体记者针对澄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效、什么样的公益诉讼案件要进入诉讼程序、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途径、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相关奖励等提出问题,李海燕,黄启祯对记者的提问分别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此次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是澄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也是对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公益诉讼工作的一次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思想,紧紧依靠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纵深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和智慧检察建设力度,打造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双引擎,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公共利益保护合力,提升总结宣传水平,凝聚更多的共识和力量,强化组织管理和培训,为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办案,努力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产出优质检察产品。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