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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快审快调一百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2019-12-14 13:39:1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倪志扬)12月10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在大法庭合并审理100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合议庭主持审理该案并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快速化解了该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庭审现场
  据了解,徐某在百度“百家号”自媒体平台开设“皇城根五爷街拍”自媒体空间,标明笔名皇城根五爷。徐某在发表于百家号自媒体空间中的摄影作品上均添加“皇城根五爷”的标识,在每篇图文结尾处亦标明 “本空间文字、图片均系本人原创,未经许可请勿转载!”的版权声明。某网站由海南某公司经营管理,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海南某公司未经徐某许可,擅自在其网站上直接使用徐某享有版权的图片1051张。徐某以未经许可将涉案图片在网络上予以传播为由,诉讼请求:判令海南某公司立即停止在线传播涉案图片;海南某公司连续48小时在其网站首页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由于海南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停止使用了该批图片,徐某在庭审中撤回了100个案件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该批案件是琼山法院审理的第一例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此案完成送达、调解等工作可谓一波三折。按原告起诉书的送达地址,已找不到海南某公司,法官通过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海南某公司的上级主管公司,借助上级主管公司法务及经上级主管公司委托海南的律师代理案件后,才完成了送达任务,为本要公告送达的一百件案件奠定了调解基础。
  
合议庭做双方代理人工作
  庭前,法官通过大量阅读此类案例,详细了解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和调解情况,先后多次与当事人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沟通解决纠纷方案。在协商沟通过程中,海南某公司一方先后两次反悔,法官在特别授权代理人与其委托方讲明司法实践的裁判和调解处理情况的同时,亦多次与海南某公司电话联系表明企业诚信问题。在本案庭审临近结束时,法官仍不放弃让当事人调解,以实现快审快结案件的目的,双方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在法官为案件调解付出努力的影响下,再次与其各自委托方转达案件庭审的实际情况和调解解决纠纷的利弊,经得各自当事人的同意之后,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海南某公司赔偿徐某100个案件所涉共计1051张图片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20000元,共分三次支付,最后一笔于2020年3月20日前付清。
  
  据悉,自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以来,琼山法院法官秉持快审快执快调的理念,无论大案小案,均坚持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法,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本批案件的成功调解为该项工作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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