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蔡例桃)12月23日下午,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会上,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海旺和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彭永龙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重要意义及推进落实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自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正确把握制度,积极探索,多维度、多层面推动该项工作开展,采取“四个注重、四个提升”做法,助力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1月至11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214件297人,建议屯昌县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2件175人,适用比率排名居全省第一,大幅度节省了司法资源,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海旺强调,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是司法诉讼制度现代化的体现和要求,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改革举措。

下一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可持续、常态化认罪认罚办案机制,同时,加强内外联动,公检法司形成办案合力,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落地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