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例桃)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开展,12月23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了3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案例一:符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要旨:在2018年10月26日刑诉法修改后认罪认罚程序,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月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首例案件,取得先发优势。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符某某共五次在自己家中(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某小区2105房)的主卧室处容留吸毒人员余某某以烫烧的方式吸食冰毒。
典型意义:该案是2019年1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首例案件。在经承办人告知符某某后,符某某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和审判程序建议,法院在受案开庭审理后,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的自愿真实性,听取其最后陈述,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符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庭审中,符某某也自愿认罪认罚悔罪,庭审后,被告人家属也马上缴纳了罚金。整个案件办理过程既保障了符某某的诉讼权利,也简化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例二:王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
要旨:这是一起典型的被告人拒不认罪经释理说法后主动表示认罪悔罪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租用了屯昌县某处一间平顶房,经营一家“按摩店”,容留卖淫人员李某某、刘某某、周某某等人在该“按摩店”内从事卖淫活动,由被告人王某某负责招揽嫖客,并与卖淫人员二八分成。后屯昌县公安局对王某某经营卖淫场所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李某某、刘某某、周某某等人及嫖客3名。
典型意义:本案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但因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经释理说法后转变对抗态度,主动表示认罪认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仔细阅卷,认为该案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审理,王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王某某家属当场缴纳罚金。整个案件办理过程既保障了王某某的诉讼权利,也简化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社会矛盾,修复对抗情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例三: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要旨: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缓刑的案件。
基本案情:2019年4月某晚,嫌疑人林某某和朋友一起酒后驾驶两轮机动摩托车载钟某某去喝茶,途经一处上坡转弯路段时,林某某未确保安全行驶导致冲进道路左侧稻田里,造成车辆损坏,钟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嫌疑人林某某叫路人帮忙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来处理。
经屯昌县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林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6月,经屯昌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林某某与被害人钟某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同日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缓刑的案件。经承办检察官充分告知林某某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后,其表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林某某自愿认罪悔罪,法院也采纳了量刑建议。这说明检察机关不仅可以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提出判处实刑的量刑建议,也可以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本案充分保障了林某某的诉讼权利,使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得到了双提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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