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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检察院: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020-01-07 10:59:4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吴雁 符传睿)2019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部署,结合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全方位抓工作落实,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是澄迈检察院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驻所干警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通过自行发现、接受当事人申请等方式启动羁押必要审查程序,及时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减少羁押量。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2件52人,共向办案单位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书》52份,被采纳50份。澄迈检察院注重加强羁押期限监督,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情形,及时给每位在押人员建立检察台账,把各个诉讼环节的换押情况录入到检察台账上,随时掌握每个在押人员的换押情况,同时利用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建立信息联网,定期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动态监督,对发现案件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及时监督看守所向办案单位提出预警,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
  
  澄迈检察院还加强对看守所执行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义务的监督,通过在监室内张贴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在犯罪嫌疑人入所当日向其发放该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享有的诸如聘请律师、控告申诉等权利,以及维权与诉求途径,增强在押人员的维权意识,定期对看守所管理人员执行在押人员会见其辩护律师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手续齐全,但因办案机关正在讯问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安排会见的,及时向律师说明原因,并要求看守所在48小时内必须安排会见。今年以来,该院共监督看守所依法执行在押人员会见律师权利4次。同时,在监区内设置驻所检察官信箱,受理在押人员的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
  
  依法履职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近年来,澄迈检察院不断加强日常驻所检察工作,按照规范建设和检所检察的要求,定期对澄迈县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工作。通过检察,发现存在看守所民警没有尽职尽责,导致香烟等违禁品流入监区,以及监区的遮阳板过低、电瓶车靠近围墙停放等监管漏洞。针对发现的多个问题,该院及时向澄迈县看守所发出建议,要求其进行整改。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同时,澄迈检察院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设施设备检查工作,每逢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前,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便主动联合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县武警中队等部门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对监区监室内的监控设备、安防装置、照明系统、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进行详细检查。
  
  科技强检提升监管科技含量
  
  澄迈检察院充分利用看守所的监控联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巡察暗访全省看守所和监狱的监管情况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派驻检察时间的规定,安排驻所检察室专人负责视频监控巡察工作,通过实时、回放察看监控视频等形式,及时、准确掌握监管场所民警值班、巡查、管教等情况和在押人员被监管的动态。同时,该院投资20余万元,对派驻看守所监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由原先的4块拼接显示屏升级为12块,实现无死角全方位监控监仓。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时监控监室内有无恃强凌弱等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牢头狱霸”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手段,维护监控场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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