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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以租赁汽车作抵押诈骗朋友被判刑

2020-04-07 10:29:0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以租来车辆抵押向朋友借钱。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男子王某辉犯诈骗罪一案。
  
  据了解,2018年3月份,被告人王某辉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陈某泉。随后,王某辉提出向陈某泉借钱,2018年4月13日,陈某泉通过微信转账7600元给王某辉。
  
  2018年4月22日,在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秘密咖啡厅,被告人王某辉持伪造的车牌号琼AXXXXX(该车系王某辉 之前租赁的)的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将该车辆抵押给陈某泉并与陈某泉签订了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当日,陈某泉通过微信将17200元转给王某辉,王某辉将车辆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交给陈某泉。2018年5月13日,陈某泉通过微信将5900元转给王某辉。
  
  2018年6月1日,涉案车辆所有人找到陈某泉告知该车辆系王某辉租赁的,陈某泉发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美兰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被告人王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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