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曾丽燕)近日,海南省琼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伟奇通过电话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2019年8月,原告胡某向被告杨某出租个人皮卡车一辆,每月租金人民币3500元整,租期3个月,共计10500元。被告在租车期间违规停车造成罚款人民币200元,未按期缴纳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990元,未按期缴费罚款1000元,共计1990元。期间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一个月租金3500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偿还剩余租车款,遂向琼中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王伟奇在收到案件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杨某,在这期间,杨某时而承认其为本案被告,时而否认,后更是拒接法院来电,对本案进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王伟奇法官遂通过短信向其释明法律后果,使被告杨某明白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并提供了现住地址。随后,王伟奇法官立即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告杨某和原告胡某,对该案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调解协议给双方确认并邮寄给其签名。
目前该案已制作调解书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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