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晓芳)为有效落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4月28日下午,海南省琼中县人民法院与屯昌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工作座谈会,对琼中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进行交流。琼中法院和屯昌法院行政庭、立案庭相关人员、琼中县主要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现场
会上,琼中法院副院长邓雪玲传达并解读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实施方案》。本次改革自5月1日起以“轮转式”异地管辖为主,五指山法院行政案件由琼中法院审理,琼中法院行政案件由屯昌法院审理。
邓雪玲指出,本次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对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意义重大。同时,提出行政机关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积极履行应诉职责,切实做好应诉工作,支持属地和异地法院办理行政案件。
随后,屯昌法院副院长王之介绍了屯昌法院近三年来行政审判及队伍建设情况,邓雪玲详细介绍了近三年来琼中法院行政案件审判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及本院行政案件的特点,并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最后,参会各单位代表就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中有关立案、行政应诉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
[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