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男子饮酒后驾车上高速,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睡着了。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黄某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忠在海口市××区吃饭喝酒,于当日22时40分许黄某忠饮酒后独自驾驶×××小型轿车从桂林洋大学城离开准备前往海口市区。途经海文高速公路,行至美兰区海文高速公路五公里路段时,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睡着了。
7月4日00时30分许,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民警敲窗把睡在×××小型轿车驾驶座上的驾驶员黄某忠叫醒,依法将黄某忠带至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楼急诊室由医护人员抽取血样并聘请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黄某忠血样进行检验。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黄某忠的血液进行鉴定,证实其血样中有酒精含量浓度为155mg/lOOml。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忠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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