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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检察院首次启用磋商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020-05-13 15:22:3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陈道儒 叶喆 吴忠庆)5月11日,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举行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
  
  据了解,万宁检察院干警在抖音APP发现,有群众拍摄了一段题为“抢占农田挖塘,无法无天!投诉无门!”的小视频。该视频迅速引起第四检察部重视。经调查,视频曝光的是万宁市某鳗鱼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超出行政机关备案范围,占用万城镇长星村委会第九村民小组基本农田2400多平方米建设鳗鱼养殖场,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5月8日,万宁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探索运用磋商模式,与行政机关面对面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让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据万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官陈道儒介绍,磋商程序结合了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建立和完善在立案后开展磋商程序制度,能有效减少对抗,促进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开好此次磋商会,万宁检察院精心制作了磋商方案,进行合理分工。邀请万宁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单位参加会议。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哲表示,将尽快对其责令整改,督促其做好环境的恢复工作。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李道泰说:“通过网络媒体发现群众举报线索是个新的思路,我们将积极探索和思考新的工作模式。”
  
  万宁检察院对如何恢复该公益损害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立即责令该鳗鱼合作社停止生产、作业,避免扩大破坏。二是责令该鳗鱼合作社拆除现有池塘、设备。三是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种植农作物。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会代表对万宁市检察院磋商办案的模式充分肯定,并接受该院提出的磋商意见,表示今后将在线索来源、履职协作等方面加强同检察机关的联系,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本案是我院首例启动磋商程序的公益诉讼案件,是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创新模式的一种尝试。希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继续探索这一模式,增进共识、互利共赢。”万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汉对磋商程序的探索提出希冀。
  
  下一步,万宁检察机关将认真深入贯彻“三多一精”办案理念,持续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细化磋商环节,保障磋商成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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