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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抢牛涉恶团伙最后一名在逃人员落网宣判

2020-05-20 09:50:1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星)5月19日,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怀抢劫一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怀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周某怀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该恶势力团伙其余成员已于2017年被本院判处刑罚,被告人周某怀在逃,经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于2019年7月将其抓获。
  
  2010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怀与其家族内叔伯兄弟周某环、周某统、周某锐、杨某洪(均已判决)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在陵水县光坡镇、岭门农场一带,以寻找自家二十年前饲养的黄牛为借口,通过实施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占村民养殖的黄牛,威胁、欺压群众,对当地养殖户造成恐慌,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其中,被告人周某怀参与实施一次抢劫、一次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怀伙同周某环、周某统、周某锐、杨某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恐吓、胁迫被害人,强行劫取黄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抢劫的黄牛价值达人民币31800元,数额巨大。陵水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某怀的犯罪事实,以及具有犯罪未遂、累犯及其近亲属配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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